一、身份證標注的正確寫法
1、藍黑色筆標注復印件 使用復印件辦事時,要做標注,最好使用藍色或黑色的筆書寫。 2、復印件要標注用途
標注要注明身份證的用途,僅可使用一次,再復印無效等語句,一般辦理時可寫“本復印件僅用于辦理**使用,再復印無效”。 3、標注分三行寫,末尾畫橫線
最好分三行,每行最后畫一條橫線,防止別人加上其他的內(nèi)容。 如:僅提供某某的儲蓄所—— 申請辦理某某—— 他用無效—— 4、標注要壓住身份證部分內(nèi)容
書寫的標注最好和身份證的實際內(nèi)容有接觸,但不要壓住關鍵信息。 二、身份證標注僅限用途無論是信用卡、基金、手機、申請書,只要須附身份證復印件的,或填寫和身份證有類似作用的表格,一律照此辦理。另外,對各類申請書內(nèi)尚未填寫的空格,如:附卡申請,加買保險,加買第二支基金,申請手機號等等,這些空格都必須打上,以免被不法業(yè)者補填它用。 這個真的是非常重要,如果你學習過相關法律課程或票據(jù)課程你就知道,所以大家一定要十分小心點,在身份證復印件上千萬記得要簽名喲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