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福州閩清的王女士(化名),幾天前應聘到福州晉安區(qū)一六旬獨居男子家中做保姆。次日兩人便發(fā)生了關系,男子給了她200元外幣作定金。昨日,男雇主約王女士出來見面,王女士覺得兩人關系發(fā)展太快,找借口推脫。而此時男雇主竟討要起200元外幣。王女士認為遭到了羞辱,就報警求助。 經了解,50歲的王女士是閩清人,和丈夫離婚后,就長期在福州從事家政服務。這期間,她一直希望能找到一個合適的男士,重建家庭。前些天,她在報紙上看到了一則招聘保姆的廣告后,覺得挺適合自己,便去應聘。 而年屆六十的男雇主自稱獨居多年,他提出如果王女士表現(xiàn)好,可以考慮續(xù)弦,讓王女士成為自己的妻子。王女士見其家庭條件不錯,談吐風雅,覺得遇到了合適的男人。次日,該男子便約王女士出門逛街,當天中午兩人發(fā)生關系。男子拿出200元外幣給她,“這是你來我家當保姆的定金”。 拿了錢回家的王女士,覺得兩人關系發(fā)展得太快了。昨日早上,男子撥打王女士電話,要求一起出門逛逛。她便稱自己身體不舒服去不了。沒想到男子勃然大怒,不僅提出辭掉她,還向她討要200元外幣。 經過調查,民警發(fā)現(xiàn)在兩者交往中,沒有出現(xiàn)王女士被欺騙或受侵害的情況。在此,民警提醒從事家政服務的女性,在工作中應該擺正自己的心態(tài),不要摻雜私人感情,與男雇主保持一定距離,切勿靠博得男雇主歡心而試圖“轉正上位”。如果在工作中受到男雇主欺騙或者侵害,應該保留證據(jù)并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