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的鄭女士的兒子之前談了一個女朋友,去年年初的時候雙方家長見了面,也吃了訂婚酒,這門親事 ,就算這樣定下來了。 到了去年 11 月底,鄭女士突然接到了女方父親的一個電話。女方父親說自己女兒欠下 70 萬的賭債,數(shù)額太大他們一方難以獨自承擔。希望男方父母幫個忙,償還一半的債務 35 萬元。 最終鄭女士通過銀行轉賬,將 35 萬元分四筆轉給了女方父親,最終將這筆 70 多萬元的債務還清。 由于鄭女士家實在是拿不出錢了,此次就沒有替女方承擔債務。最終,女方父母自己想辦法把錢還清了。而就在這件事之后 ,女方父親提出了分手。 而女方的父親夏先生表示: 出了這樣的事情,兩人還要繼續(xù)在一起結婚,幾乎是不可能的。對于鄭女士要求退還 35 萬元,他認為對方對此情況是知情的,債務總共有 170 多萬,對方只承擔了 35 萬。并且事發(fā)時女兒已經和對方同居,所以責任不應該由自己一家承擔,這 35 萬只能退還一部分。 對此情況,鄭女士表示將先和對方父母協(xié)商,如難達成一致將考慮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。 |